南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信息




    接收调剂专业(按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为准)及联系办法

主校区(南通市啬园路9号)

门类

  

学院研究生秘书联系方式

文学

文学院

老师0513-85012266   zhmin@ntu.edu.cn

理学

理学院

保老师 0513-55003307   24737577@qq.com

生命科学学院

老师0513-85012812   zhizzm806@ntu.edu.cn

工学

 

机械工程学院

老师 0513-85012550   zhangxiaowei@ntu.edu.cn

电子信息学院

老师 0513-85012625   lljzhou@ntu.edu.cn

电气工程学院

老师 0513-85012601   gao.c@ntu.edu.cn

化学化工学院

老师 0513-85012856 chen.jinjin@ntu.edu.cn

计算机科学学院

老师 0513-85012512  deng.j@ntu.edu.cn

医学

公共卫生学院

老师0513-85012906   47137551@qq.com

航海医学研究所

老师 0513-55003370   hys@ntu.edu.cn

 启秀校区(南通市启秀路19号)

医学

药学院

老师 0513-8501726  Violet200599@ntu.edu.cn

医学院

85051558、85051586  ntumcyjs@sohu.com 

理学

神经再生重点实验室

老师、黄老师  0513-85051817

wangrong0909@ntu.edu.cn;huangli@ntu.edu.cn

 

一、调剂条件

1. 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国家2016年复试控制线(A线)。

2. 申请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。

3. 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它要求。

二、调剂办法

1. 网上递交调剂申请

教育部网上调剂平台开通后,届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://yz.chsi.com.cn/user/loginPub_tj.jsp 进行网上调剂报名,否则无法录取。请调剂考生必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回复确认调剂,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网上确认录取,否则作考生自动放弃处理,额满为止。

三、相关优惠政策

1.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,收费标准为学术型8000元/年/生、专业型10000元/年/生。同时向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,有中国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硕士生(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,档案不到学校者视为有固定收入)发放国家助学金。在修业年限内符合条件的研究生,可参评国家奖学金、学业奖学金和学校、院系为研究生设置的奖助学金。学校、院系和导师为研究生设置“助教”、“助管”和“助研”岗位(统称为“三助”岗位),承担“三助”岗位的研究生,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,详情请查阅南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(http://yjs.ntu.edu.cn/FileList.aspx)。

 2.我校目前已开通国家助学贷款、生源地助学贷款、困难补助、研究生特困基金等绿色通道,帮助同学们顺利完成学业,绝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困而失学!